导航菜单
首页 >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  >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技术支持等)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技术支持等)

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本市集成电路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与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集成电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今年评审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坚持以用为本,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产业链上的各个模块尤其是设备和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同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工程技术人员投身本市急需紧缺项目,克服唯学历、唯获奖、唯论文倾向,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二、评审专业范围

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下设5+1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学科组

专业范围

1

集成电路设计

- 全市集成电路企事业单位(含非公)

从事各类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与片上系统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电路逻辑设计、硬件验证、模拟仿真、嵌入式系统算法和软件开发、单元库和IP宏单元开发、物理版图设计与验证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集成电路芯片性能与可靠性分析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人工智能芯片设计

- 全市集成电路企事业单位(含非公)

从事人工智能相关算力、算法研究与架构设计,以及进行人工智能数据复用、网络映射、存储优化、安全控制和软硬件协同的芯片设计,开发云、端侧等智能处理芯片和相应软件,提供智算一体化人工智能平台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集成电路制造

- 全市集成电路企事业单位(含非公)

从事集成电路制造工艺研发和工艺实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开发和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材料研发和制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光电显示材料、器件研发和制造及模组设计实现的专业技术人员。

4

集成电路测试与封装

- 全市集成电路企事业单位(含非公)

从事集成电路软、硬件测试技术开发,以及封装技术研究与工艺实现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

集成电路技术支持

- 全市集成电路企事业单位(含非公)

从事集成电路各类产品的市场技术开拓,提供现场应用技术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以及在芯、机联动等方面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

6

浦东新区区域组

浦东新区非公企业从事集成电路及芯片制造、测试、封装和技术支持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集成电路专业技术工作,申报截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条件之一,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2024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2023年)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申报的意见。

4、中央在沪单位如需参加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由主管单位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学历的,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

6、对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后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教育背景,先转评聘工程师职称(务),并被聘任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以上。

7、对已取得符合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受聘工程师、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

8、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9、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属破格申报:

(1)、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专〔2023〕111号),符合规定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按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高级职称。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①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②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10、受聘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至2024年6月30日。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11、受聘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四)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在取得并受聘工程师后,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受聘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2篇(含)以上,选定1篇为主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提供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提交的论文:(1)不可将学位论文作为职称论文报送;(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以中文内容为准;(3)《通讯作者》系论文一种形式,合作撰写人数不限,不限排名,但不能用于“主送论文”;(4)提交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在申报平台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3)提供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

以技术工作总结替代专业技术论文,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独立撰写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技术工作总结:(1)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2)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3)为确保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4)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评委会将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提交的文章进行重合度检测,若有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查重”的,可将报告一并提交。

论文、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申报前应完成单位脱密审核。

(六)专家面谈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在专业学科组推荐评价阶段将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答疑工作。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具体面谈答疑对象及形式将通过申报平台短信及电子邮件的通知。

(七)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50学时(90+60),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须完成公需科目累计90学时(2019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分必修课(面授、直播),选修课(在线学习),其中必修课(面授、直播)不少于45学时,超学的学时可抵选修课学时。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申报人员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60学时。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已于4月1日正式开放。申报人员可在IC智库平台(www.icpeixun.com)完成注册、付费、选课和学习。具体使用方法请查询:2024年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http://www.sacee.org.cn)中的《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使用指南》。

《专业科目》的学时一般应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完成。

对已报名尚未学习的课程、学时填写《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表》(附件4)上传至申报系统【相关表格】中。

四、网上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7月8日至7月28日止,申报者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二)个人申报方法及流程

1、申报方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集成电路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并确保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开通前,可先填写《集成电路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自荐综合材料》(附件1)预先作好准备,表内内容基本与网上填报栏目对应。

(2)注册完成进入申报系统后,请首先点击进入【相关表格】栏目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签署《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后,将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相关表格】栏《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的附件中。按《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逐一逐项填写。

(3)按照《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填报材料,上传各类附件证明材料(请确认上传的全部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申报表】打印《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在“个人承诺”页签名确认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4)单位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填写核实意见并盖章后,申报者将该页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上报材料】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5)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6)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所填项目必须是取得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最后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做成一个文件提交)。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7)“专利、课题”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8)“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内容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工作业绩是提供评审的主要依据。工作业绩应能反映申报者受聘工程师后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重点是网上填写的项目情况内容详细表述)。详细阐述受聘工程师期间参与项目的过程,突出个人所起的作用,遇到何种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应用的技术手段以及所涉及的理论原理。获得的成果。提示:《工作业绩》中参与或负责的项目要表达三个要素1.为什么(立项背景);2.怎样做(个人在项目中如何解决技术问题);3.做得怎样(效果、效益)。

(9)外语、计算机等信息处理能力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和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申报人可自行提供反映本人外语(外文发表的论文、GRE、雅思等)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各类计算机培训考核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材料,并在申报系统【附件资料】栏上传,供评审参考。

(三)组织审核

(1)对申报人提交《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并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核实评价意见并盖章(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写“情况属实”之类)。

(2)申报人是事业单位编制的,单位须在核实意见栏填写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情况,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3)对申报人的技术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协助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附件2)。并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四)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有问题者提出修改要求。申报人应经常关注评审进程,并在2024年8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修改。在修改截止日前,未按要求进行修改并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对初审通过人员将给予受理号,通过申报平台短信通知。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申报平台系统短信通知。

(二)纸质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3《高级工程师申报送审材料目录》。

2、申报人应将所有送审评审装入自备的材料袋(档案袋),并在袋面贴“申报送审材料目录”(附件3),标明申报评审的学科组、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手机。

六、评审费用

1100元/人(含论文、学科组及高评会评审费)

申报者在获得受理号并收到申报平台短信通知具体缴费时间后,请扫附件5中的二维码通过支付宝向评委会专户进行付款(切记一定要在付款的留言中写上受理号和申报人姓名),并截屏、打印付款凭证保留。

请在提交纸质材料时提供开具发票的单位税号。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 地址:待定。请关注申报平台系统短信通知。

电话:50805260 潘老师

邮箱:sica500209@sina.com

本办法由集成电路专业高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内容及附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评审通知栏目中下载。

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推荐: